很可惜 T 。T 您現(xiàn)在還不是作者身份,不能自主發(fā)稿哦~
如有投稿需求,請把文章發(fā)送到郵箱tougao@appcpx.com,一經錄用會有專人和您聯(lián)系
咨詢如何成為春羽作者請聯(lián)系:鳥哥筆記小羽毛(ngbjxym)
共享經濟的理想從來不是Uber也不是Airbnb。2010年當雷切爾·博茨曼在TedxSydney上以租用電鉆為例講到共享經濟時,他希望共享經濟能夠發(fā)展壯大的正是這類能夠扎根社區(qū),方便最大眾人群的平臺,如果你需要電鉆,去平臺上跟鄰居租而不是買,如果你需要梯子,去平臺上跟鄰居租而不是買……共享經濟的開端始于2007年成立的Ecomodo,2009年成立的Nei**orGoods、2010年成立的SnapGoods,那個時候幾乎很少有人注意到幾乎在同一時間成立的Airbnb以及Uber(它們先后與2008和2009年成立),媒體在說到共享經濟時一致以Nei**orGoods為例。
回頭看來,共享經濟型公司默契地在07-10年這個時段集中爆發(fā),而承擔重任的是Nei**orGoods這樣的社區(qū)租賃公司,它們是真正的共享經濟,快公司雜志在《誰殺死了共享經濟》一文中,通篇沒有提到Uber和Airbnb兩頭獨角獸在早期的貢獻,博茨曼說Nei**orGoods這樣的平臺能讓人們“找回失落的人情味”。但最終它們幾乎都死掉了,同樣是共享租賃平臺Nei**orrow的創(chuàng)始人Berk認為它們行不通的原因“不在于信任、保險、基金、交互界面,而在于人情冷漠?!?/p>
“人情冷漠”殺死共享經濟,這個說法未免有點太主觀,難道Airbnb的成功都是靠著出租自家房屋的人的熱情?顯而易見,殺死共享經濟的并不是人情冷漠。
以電鉆為例的共享經濟不是沒有,而是早已出現(xiàn),相信80后之前的人基本都有過到鄰居家借東西的經歷,借個螺絲刀,借點膠布,借一次打氣筒……只是這只是共享,而沒有形成“經濟”。在進入封閉的單元樓時代后,鄰里關系相較以前已經陌生很多,敲一個陌生家庭的門去借東西是一件讓人心生畏懼的事,因此理論上來講一個社區(qū)租賃平臺可以讓陌生的雙方有效地對接需求和供給,從而形成經濟。
社區(qū)租賃類平臺本質是一個C2C平臺,它的存在和壯大有賴于客戶(出租人)和用戶(承租人)兩類人,如果沒有前者,平臺就沒有足夠的物品,如果沒有后者,就沒法形成經濟,它與B2C電商平臺不一樣,B2C電商平臺只需要用戶,而不依賴客戶,平臺提供盡可能多的產品,只要用戶來了并且找到了自己需要的產品,就可能對平臺產生粘性。對于社區(qū)租賃平臺來說,它很難快速、成功地吸引到足夠多的客戶和用戶,這是它最大的困境。
對客戶:高頻的東西沒法借,低頻的東西沒多少可借
說到社區(qū)租賃類共享經濟,你一定希望自己更多的東西可以租賃得出去,從而賺更多的外快。但是仔細想想,你家的哪些東西可以出租?電鉆算一個,梯子算一個,除草機算一個(也僅限國外而已),還有什么?電視?你出租出去自己看什么?桌椅板凳?你覺得真的會有人借這些嗎?所以對平臺的客戶來說,最大的尷尬是高頻的東西不可能租給別人(也不大可能有人來借),低頻的東西實在不知道有什么可以租賃出去的?在Nei**orGoods的官方宣傳視頻上以這些產品舉例:吸塵器、自行車、咖啡機、電鉆、吉他、夾克。這些東西除了自行車和電鉆,我沒有覺得哪個是應該借而不是買的。
可以出租的東西不多,這就決定了平臺的客戶并不能賺到更多的錢,也就不會花太多精力去維護自己的頁面,這是一個惡性循環(huán)。同樣是C2C的淘寶,它可以售賣任何高頻產品,這樣便會吸引更多用戶購買,而平臺客戶得到更多的收益也會更加精心去維護自己的頁面,這是一個正循環(huán)。
對用戶:不需要的時候明明有,真正需要的時候卻找不到
用戶對于一個平臺最大的需求就是需要某件產品的時候能夠迅速得到,對于社區(qū)租賃類平臺來說,情況則往往不是這樣。比如當你某天著急需要一個電鉆要安裝一個東西的時候,很可能你打開網站后會發(fā)現(xiàn)在本社區(qū)有那么一兩把電鉆,但當你打電話咨詢的時候卻得知兩把電鉆的主人都不在家,而現(xiàn)在可以借用的電鉆距離最近的街區(qū)在5公里以外,借用這個電鉆需要10塊錢,而你打車來回(取和還)則又需要40多塊,并且這還不算這期間耽誤的時間成本。這與共享經濟的初衷——在距離最近的鄰居家以最便捷的方式花最少的錢租到需要的產品相去甚遠。如果你最終花50塊借到了電鉆,我想你寧愿花100塊到街邊的五金店買一把,或者在京東上下單當日送達。
對于以低頻物品為主要商品的租賃平臺來說,如果客戶(出租人)的物品很久都沒人借,他也就不會對平臺產生粘性,如果用戶(承租人)來說到平臺搜索自己需要的物品卻發(fā)現(xiàn)找不到,他第二次也很難再來這個平臺了。最終它導致的問題將是“人都來了才能形成平臺,可人來了發(fā)現(xiàn)沒人就走了”。
對平臺:標準化、信用評價體系和規(guī)模問題
Uber和Airbnb作為共享經濟的巨頭提供的服務——載人和住宿其實是標準化的,并且因為二者都是高頻需求服務,幾乎每天或每幾天都會有交易行為,因此可以快速形成信用評價體系。但社區(qū)租賃類平臺上的物品則是非標準化的,這就使用戶有很大概率借不到自己真正需要的物品,如果你需要一個3米長的梯子,到平臺上去借,很可能會發(fā)現(xiàn)那里只有2米和5米的,如果你需要一個全自動咖啡機,到平臺上可能只能找到滴漏式咖啡機。好不容易找到一個你需要的,你會發(fā)現(xiàn)上面根本沒人評價,因為它們實在是太低頻了,以至于幾個月都沒人借一次,當你試著借回來才發(fā)現(xiàn)物品與你一直使用的都不一樣,并且由于不是全新物品還不太好用。低頻物品因為出借頻率太低,因而很少評價,因為很少評價,所以沒人愿意借,因此它的信用評價體系很難形成。
再說社區(qū)租賃平臺的經濟規(guī)模。衣食住行是生活的四大高頻需求,基于這四大需求的共享經濟已經有了Uber和Airbnbn兩個成功先例,社區(qū)租賃類平臺相對這些高頻需求的共享經濟其實是生活用品的共享經濟,這可以說是長尾市場的共享經濟。像亞馬遜圖書一樣的長尾市場可以很好地生存下去,但對于C2C平臺來說,如果產品主要由長尾市場構成,那每一個組成長尾的個體都沒有太大的利益可圖,而整個平臺的經濟規(guī)模也就注定十分有限。在我看來58同城的二手市場是有點像社區(qū)租賃平臺的,只是它以二手交易而非租賃為主,如果你用過它的二手交易市場,你會發(fā)現(xiàn)當你想買一個二手產品的時候最快捷的是上面的組織(小公司形式)而非個人,而當你想出售一個舊貨時,最快速與你聯(lián)系試圖購買的也是組織而非個人。58二手市場的個人二手交易同樣面臨低頻導致用戶粘性低,進而使平臺活躍度低的問題。58同城如果只拿出它的二手交易板塊,它的估值值多少呢?50多億美元的市值減去招聘,減去房產交易,減去其他O2O項目,可以說跟Uber和Airbnb相比,它會差得很遠,而社區(qū)租賃平臺可以說有過之而無不及。
共享經濟的理想是當今最偉大的理想之一,它的確讓人變得更有人情味,每一個載客的Uber司機都盡可能給乘客最好的服務,每一個出租房間的Airbnb房主都傾心為用戶建造溫馨的住處,人情并不冷漠,只不過讓共享經濟更有生氣的是平臺為客戶和用戶帶來的利益和便捷,以及維護雙方利益的規(guī)則規(guī)范。共享經濟并沒死,它以更健康的方式生存了下來,Uber的雛形其實就是社區(qū)租賃平臺的汽車租賃板塊。當然社區(qū)租賃平臺也并沒有死,Nei**orGoods依然在運營,只是它還沒有找到更好的做大做強的方式,MyNei**or的創(chuàng)始人Benzing說:“真正有潛力成功的企業(yè),往往不是當年排名第一的那個,而是第十名或者十三名。”希望如此。
本文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鳥哥筆記立場,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鳥哥筆記版權及免責申明》 如對文章、圖片、字體等版權有疑問,請點擊 反饋舉報
我們致力于提供一個高質量內容的交流平臺。為落實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的要求,為完善跟帖評論自律管理,為了保護用戶創(chuàng)造的內容、維護開放、真實、專業(yè)的平臺氛圍,我們團隊將依據本公約中的條款對注冊用戶和發(fā)布在本平臺的內容進行管理。平臺鼓勵用戶創(chuàng)作、發(fā)布優(yōu)質內容,同時也將采取必要措施管理違法、侵權或有其他不良影響的網絡信息。
一、根據《網絡信息內容生態(tài)治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對以下違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為進行處理。
1. 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信息,主要表現(xiàn)為: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tǒng)一,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3)侮辱、濫用英烈形象,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4)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
5)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6)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
7)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
8)宣揚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煽動非法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
10)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名譽、隱私和其他合法權益;
11)通過網絡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形式,對未成年人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或者惡意損害未成年人形象進行網絡欺凌的;
12)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內容;
2. 不友善:不尊重用戶及其所貢獻內容的信息或行為。主要表現(xiàn)為:
1)輕蔑:貶低、輕視他人及其勞動成果;
2)誹謗: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名譽;
3)嘲諷:以比喻、夸張、侮辱性的手法對他人或其行為進行揭露或描述,以此來激怒他人;
4)挑釁: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圖使對方對自己的言論作出回應,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貶低他人的能力、行為、生理或身份特征,讓對方難堪;
6)謾罵:以不文明的語言對他人進行負面評價;
7)歧視:煽動人群歧視、地域歧視等,針對他人的民族、種族、宗教、性取向、性別、年齡、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歸類的攻擊;
8)威脅:許諾以不良的后果來迫使他人服從自己的意志;
3. 發(fā)布垃圾廣告信息:以推廣曝光為目的,發(fā)布影響用戶體驗、擾亂本網站秩序的內容,或進行相關行為。主要表現(xiàn)為:
1)多次發(fā)布包含售賣產品、提供服務、宣傳推廣內容的垃圾廣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形式:
2)單個帳號多次發(fā)布包含垃圾廣告的內容;
3)多個廣告帳號互相配合發(fā)布、傳播包含垃圾廣告的內容;
4)多次發(fā)布包含欺騙性外鏈的內容,如未注明的淘寶客鏈接、跳轉網站等,誘騙用戶點擊鏈接
5)發(fā)布大量包含推廣鏈接、產品、品牌等內容獲取搜索引擎中的不正當曝光;
6)購買或出售帳號之間虛假地互動,發(fā)布干擾網站秩序的推廣內容及相關交易。
7)發(fā)布包含欺騙性的惡意營銷內容,如通過偽造經歷、冒充他人等方式進行惡意營銷;
8)使用特殊符號、圖片等方式規(guī)避垃圾廣告內容審核的廣告內容。
4. 色情低俗信息,主要表現(xiàn)為:
1)包含自己或他人性經驗的細節(jié)描述或露骨的感受描述;
2)涉及色情段子、兩性笑話的低俗內容;
3)配圖、頭圖中包含庸俗或挑逗性圖片的內容;
4)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產生性聯(lián)想;
5)展現(xiàn)血腥、驚悚、殘忍等致人身心不適;
6)炒作緋聞、丑聞、劣跡等;
7)宣揚低俗、庸俗、媚俗內容。
5. 不實信息,主要表現(xiàn)為:
1)可能存在事實性錯誤或者造謠等內容;
2)存在事實夸大、偽造虛假經歷等誤導他人的內容;
3)偽造身份、冒充他人,通過頭像、用戶名等個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與特定機構或個人存在關聯(lián)。
6. 傳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現(xiàn)為:
1)找人算命、測字、占卜、解夢、化解厄運、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薦算命看相大師;
3)針對具體風水等問題進行求助或咨詢;
4)問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盤、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過占卜方法問婚姻、前程、運勢,東西寵物丟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標題黨,主要表現(xiàn)為:
1)以各種夸張、獵奇、不合常理的表現(xiàn)手法等行為來誘導用戶;
2)內容與標題之間存在嚴重不實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的。
8.「飯圈」亂象行為,主要表現(xiàn)為:
1)誘導未成年人應援集資、高額消費、投票打榜
2)粉絲互撕謾罵、拉踩引戰(zhàn)、造謠攻擊、人肉搜索、侵犯隱私
3)鼓動「飯圈」粉絲攀比炫富、奢靡享樂等行為
4)以號召粉絲、雇用網絡水軍、「養(yǎng)號」形式刷量控評等行為
5)通過「蹭熱點」、制造話題等形式干擾輿論,影響傳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為或內容,主要表現(xiàn)為:
1)可能引發(fā)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為、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不當評述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災難的;
3)美化、粉飾侵略戰(zhàn)爭行為的;
4)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或可能對網絡生態(tài)造成不良影響的其他內容。
二、違規(guī)處罰
本網站通過主動發(fā)現(xiàn)和接受用戶舉報兩種方式收集違規(guī)行為信息。所有有意的降低內容質量、傷害平臺氛圍及欺凌未成年人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為都是不能容忍的。
當一個用戶發(fā)布違規(guī)內容時,本網站將依據相關用戶違規(guī)情節(jié)嚴重程度,對帳號進行禁言 1 天、7 天、15 天直至永久禁言或封停賬號的處罰。當涉及欺凌未成年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通過作弊手段注冊、使用帳號,或者濫用多個帳號發(fā)布違規(guī)內容時,本網站將加重處罰。
三、申訴
隨著平臺管理經驗的不斷豐富,本網站出于維護本網站氛圍和秩序的目的,將不斷完善本公約。
如果本網站用戶對本網站基于本公約規(guī)定做出的處理有異議,可以通過「建議反饋」功能向本網站進行反饋。
(規(guī)則的最終解釋權歸屬本網站所有)